上海戏剧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简章
一、招生计划及专业
1、2011年学校各专业拟招收全日制本科学生460名。
序号 |
专业 |
学制 |
计划数 |
含少数民族委培 |
办学地点 |
1 |
表演(戏剧影视) |
四 |
50 |
含内蒙委培2名 |
华山路校区 |
2 |
导演(戏剧影视) |
四 |
18 |
含内蒙委培1名 |
3 |
戏剧影视文学 |
四 |
20 |
含内蒙委培1名 |
4 |
艺术教育(戏剧) |
四 |
20 |
|
5 |
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(舞台设计、灯光设计、服装与化妆设计) |
四 |
45 |
|
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(内蒙委培) |
四 |
3 |
|
6 |
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(剧场管理) |
四 |
15 |
|
7 |
艺术设计 |
四 |
32 |
含新疆委培3名 |
8 |
播音与主持艺术 |
四 |
20 |
|
莲花路校区 |
9 |
广播电视编导 |
四 |
17 |
|
10 |
广播电视编导(影视制作) |
四 |
8 |
|
11 |
表演(京剧) |
四 |
20 |
|
12 |
表演(昆剧) |
四 |
23 |
|
13 |
表演(民乐) |
四 |
11 |
|
14 |
表演(京昆器乐) |
四 |
9 |
|
15 |
导演(戏曲导演) |
四 |
12 |
|
16 |
表演(提线木偶) |
四 |
25 |
|
17 |
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
(数字音频设计与制作) |
四 |
12 |
|
18 |
表演(古典舞) |
四 |
29 |
|
19 |
表演(民间舞) |
四 |
29 |
|
20 |
表演(芭蕾舞) |
四 |
26 |
|
21 |
表演(国标舞) |
四 |
6 |
|
22 |
舞蹈编导 |
四 |
10 |
|
2、以上为各专业招生预报计划数,最后以国家教育部、上海市教委下达的批准计划数为准。
3、招生计划不分省市,面向全国择优录取。各专业的录取名额将根据考生考试的实际情况总体平衡。
二、 报 考 条 件
1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和中等专科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。
2、身体健康,无生理缺陷,无色盲、色弱。
表演专业要求体形匀称,五官端正,口齿清楚,普通话较标准,两眼裸眼视力一般不低于0.8。
3、表演(戏剧影视)专业年龄一般限在22周岁以下(1989年9月1日后出生)。
舞蹈表演专业年龄限在16到20周岁(1991年9月1日至1995年8月31日出生)。
播音与主持艺术、戏剧影视美术设计、艺术设计专业年龄一般在25周岁以下(1986年9月1日后出生)。
广播电视编导、导演、舞蹈编导专业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(1981年9月1日后出生)。
4、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可报考,入学后保留军籍,毕业后由原选送单位负责分配就业。
5、华侨及港澳台青年,符合上述条件者可以报考。专业考试的时间、地点、科目均按照本简章执行。专业考试报名时,需携带好护照或身份证件、学历证明、1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,当场填表报名。
6、外国留学生按《上海戏剧学院本科外国留学生管理办法》报考,报考要求参照上述第5条执行。
7、下列人员不能报考:
⑴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(含成人教育生);
⑵ 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、取消学籍或被学校要求退学至报名结束之日不满一年的学生。
三、报名办法
1、 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,文史类理工类考生兼收。
考生需先在我校本科招生网页(网址: zs.sta.edu.cn)上进行专业考试报名,网上报名时间:2010年12 月 18 日起至2011年1月31日,戏曲学院、舞蹈学院截止至2011年1月6日,并在各考点规定确认时间内前往办理确认手续。
外地考生应该了解本省市艺术类考生专业与文化考试的报名办法,并参加本省市组织的艺术类考试报名和相关专业的统考,省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我院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。如当地不组织相关专业统考或允准不必参加统考,可以直接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。省市统考时间晚于我校专业考试的,可先报考我校专业考试。
2、2010年12月26日(周日)9:00-16:00在华山路校区(华山路630号)举行2011年本科招生咨询活动,外地考生可以通过本科招生网咨询。
3、网上报名后的确认手续:
(1)至报考点现场确认(详细地址、邮政编码、电话号码、文化考试高考报名号要准确有效);
(2)交验身份证;
(3)交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(每专业2张)。
所交材料不再退还。
4、报考费:初试100元,复试100元,三试100元,报名完毕退考者,一律不退报考费。
5、戏剧影视美术设计(舞台设计、灯光设计、服装与化妆设计)、戏剧影视美术设计(剧场管理)、艺术设计专业统一报名参加初试,进入复试后,考生可以兼报专业(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表二);戏剧影视文学、艺术教育(戏剧)、广播电视编导3个专业初、复试统一报名考试,进入三试,根据所选专业分别报名进行面试。
6、考生不准在不同的考点重复报考同一专业(方向),一经查出,重复报考的成绩即作废。
7、华侨及港澳台考生报名办法:
华侨及港澳台考生报考我校,应向我驻所在国(地区)使馆或有关机构提出申请,经批准直接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(设在广东省招生办公室)、福建省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、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、香港考试局、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处报名,参加华侨及港澳台考生的文化高考。
四、专 业 考 试
各专业考试日期及地点: 见附表一 具体考试科目和内容:见附表二
五、文 化 考 试
各专业考试合格的结果,将于四月中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的《快讯公告》栏目公布,并可拨打声讯电话查询核对,专业合格的考生直接从我校本科招生网页中下载“专业合格通知书”,凭该通知书填报相应合格专业(方向)的高考志愿,参加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。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发通知(考生需了解具体分数,可拨打声讯电话16862316查询,也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页查询)。
六、 录 取